发布时间:2025-10-16 16:11:41作者:本站编辑阅读次数:
宋昵荔委员:
您提出的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08号提案《关于我市基金招商体系优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基金招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对我市完善基金体系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我司高度重视该提案办理工作,已于4月27日征求市纪委监委机关、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国资委、市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咸宁高新区等会办单位意见。我们充分吸纳提案中的宝贵建议,围绕我市“5+5”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通过基金“以投带引”模式服务产业倍增发展。
一、关于增大香城引导基金的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的规模,在此基础上改造成母基金或新设咸宁市的母基金的建议。
(一)做实了香城产业引导基金规模。2020年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期间,市财政局通过无偿划转原金投公司参与投资的3支存量基金及统筹调度市级财政资金,将香城产业引导基金的规模做实到8亿元,并委托市高投集团运营管理。
(二)推动设立咸宁区域分母基金。发挥香城产业引导基金撬动作用,积极争取省引导基金出资支持,市高投集团联合长江成长资本共同设立规模30亿元的“咸宁长证高新基金”作为咸宁市级区域分母基金。以此为基础,强化基金“市县区”三级联动,吸引、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做大基金“盘子”,支持市县重点产业和科技创新发展。目前,咸宁长证高新基金各方已完成对合伙协议的修改和审核,预计7月底能完成基金签约和设立。除此之外,市高投集团联合省级平台围绕我市“5+5”产业设立了四支产业基金:一是联合省文旅集团设立5亿元的咸宁大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来专项服务我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待基金管理人恒泰投资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完毕后推进基金设立工作;二是联合长产集团设立2亿元的湖北香城长江科创投资基金(离岸基金),专项服务离岸产业项目投资孵化,待长产集团基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启动协议签批和完成基金设立工作;三是联合东湖高新设立5亿元的咸宁东湖高新科创产业发展基金,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待东湖高新决策通过后启动协议签批和完成基金设立工作;四是联合高新区设立2亿元的高新区产业发展基金,专项服务于高新区重点产业发展,待长证母基金设立后,启动基金设立工作。
下一步举措:市高投集团将加快推进咸宁长证高新母基金的签约设立与实质运作,并以此为依托:一是加速专项产业基金落地。全力推动与省文旅集团、长产集团、东湖高新及高新区合作设立的四支专项产业基金按既定流程完成决策审批、协议签署及设立工作,确保其精准服务我市“5+5”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构建市县联动子基金网络。借鉴省内先进经验,依托咸宁长证高新母基金,通过设立子基金、提供配资(最高1:4)等方式,向下辐射至各县(市、区),引导县区级资本共同参与,形成“母基金+专项基金+县区子基金”的多层次架构,力争撬动约100亿元社会资本,全面支持市县重点产业和科技创新发展。
二、关于打造专业化投资团队,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基金管理人资质或收购一家有成熟团队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的建议。
(一)参股持有资质的基金管理机构。 市高投集团通过“省市合作”方式,于2017年12月联合长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湖北长江高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投集团占股25%)。该公司已于2018年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8974)。通过“资本+招商”模式,该机构已为咸宁推荐并引入滴水科技、爱动体育、盛势魔方、中科华冶等10余个优质产业项目,带动当地产业投资约3.5亿元。
(二)启动设立本土基金管理公司及专业人员招聘工作。为提升基金投资的专业化、市场化水平,便于人才引进,市高投集团于2025年4月启动了“湖北香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香城创投”)的设立工作,拟通过合作培养、市场猎聘、公开选聘等方式招引一批专业基金投资人才,并通过“传帮带”来培育本土基金人才队伍。目前相关基金专业人才引进正在走内部决策审批流程,基金管理公司已在工商办理注册登记,即将报中基协备案。
下一步举措:高投集团将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尽快完成香城创投基金管理公司人员配备并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力争早日打造出咸宁本土的专业基金管理人团队,服务于我市产业基金设立与产业发展。
三、关于完善对基金的容错免责机制的建议。
(一)建立市级经济工作容错免责清单。根据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关于报送容错免责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市国资委梳理上报6项容错免责参考事项。在此基础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印发《咸宁市经济工作容错免责事项清单(试行)》,明确10种在经济工作中可予容错免责的具体情形。市纪委监委提出将提案第三条“完善我市对基金投资的容错免责机制”建议修改为“完善我市对基金投资的减责免责事项清单”。
(二)修改制定新的基金容错纠错制度。根据《湖北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鄂引导基金委〔2025〕3号)第五十二条关于“建立以尽职免责为核心的容错机制,遵循基金投资运作规律,容忍正常投资风险”(例如,创投基金单个直投项目最高允许出现100%亏损)的要求,市财政局将贯彻落实执行并完善我市基金投资的容错免责机制。
下一步举措:市财政局将密切跟进省政府关于重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的制度安排,进一步调整修订我市基金投资容错免责机制,建立完善以尽职免责为核心的制度,科学合理提高对正常投资损失的容忍度。
四、关于建议降低基金的返投比例,增强我市产业基金的竞争力。
(一)下调返投比例要求。 参照《湖北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引导基金委〔2025〕3号)的最新规定,基金返投比例调整为1.2倍。
(二)灵活认定返投范围。认定范围包括:
1.参股基金对注册地为我市企业的投资;
2.参股基金对外地企业投资,并将投资企业迁入我市的(5年内迁出的除外);
3.参股基金对外地企业投资,通过该项目投资,将其企业总部、区域总部、纳税主体、生产基地、研发基地等落户我市,或在我市成立子公司(实缴资本不低于参股基金投资额)的;
4.参股基金管理机构或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管理公司在管的且未设定对我市返投任务的其他基金符合前述情形的。
下一步举措:继续对标省级引导基金政策,动态优化返投要求。着力构建我市多层次基金架构,探索设立“创投基金+产投基金”体系,重点鼓励支持投资我市“5+5”产业领域内处于早期、成长期及具备“硬科技”特质的企业。
五、关于完善基金管理部门与招商部门的管理架构与沟通协调机制,提高基金招商的决策效率的建议。
(一)建立直线对接与人员协同机制。为适应招商新形势,咸宁高新区联合市高投集团新设了咸宁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商公司),并将香城产业引导基金公司部分人员归入招商公司管理,形成项目发掘、评估至投资决策落地的全流程链条。目前,香城引导基金公司总经理已常驻招商公司办公,强化日常协同。
(二)搭建常态化项目资本对接平台。 依托武汉离岸科创园,定期组织项目路演、创业大赛等活动,建立“为项目找资金、为资金找项目”的互动机制。截至2025年6月,组织邀请各类基金股权投资人在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参与举办52场路演活动,并为2家企业成功对接了股权融资工作,投资金额4400万元,其中:爱动体育2000万元,武汉滴水科技2400万元,为园区企业搭建了良好的融资平台。
下一步举措:持续深化基金与招商协同联动,通过机制创新、信息共享、考核联动等方式,打通项目信息传递、联合尽调、快速决策等关键环节,提升基金招商整体效能。
六、关于加大对基金招商经费支持。
(一)保障市级财政年度招商经费投入。近年来,市财政部门每年安排招商工作经费近1000万元,用于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二)探索市场化招商经费补充机制。据咸宁高新区反馈招商公司已经建立了与基金管理人联合外出招商模式,并同意与基金管理人共同发起设立基金合伙企业来服务招商,基金管理人也可以从设立的基金合伙企业中提取基金管理费来解决招商经费问题。
下一步举措:市财政部门将根据《咸宁市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机制的实施细则》要求,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保障。
七、关于建议加强基金市县联动,提高运营效率。
(一)市级区域分母基金支持县区设立子基金。 市高投集团推动设立的“咸宁长证高新基金”(市级区域分母基金)将采取“直投+设立子基金”的运作模式。该母基金可为县(市、区)级子基金提供最高1:4的配资支持,预计撬动总规模约100亿元资金支持市县经济发展。
(二)推动县区联动筹备子基金。根据各会办单位反馈意见,赤壁市、通城县、嘉鱼县等县(市、区)目前正计划与咸宁市合作共同设立县(市、区)级子基金,正在等待咸宁长证高新母基金成立并出资。
下一步举措:市高投集团将加快市级区域分母基金设立及运作,积极对接各县(市、区)需求,推动市县合作子基金尽快落地,形成“市级引导、县区联动、社会参与”的协同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基金运营效率和覆盖面。
专此回复。
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0日
主管领导 邹睿诚 联系电话 13707241658
经办人姓名 孙源湖 联系电话 13329990389
邮政编码 43710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1份),市政府政务督查室(2份)(纸质版送市政府大楼227,正式文件扫描件和电子文档反馈至督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