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产城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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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租 公 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16:22:24作者:本站编辑阅读次数:

根据《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咸宁高新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租以下标的:咸宁高新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2处商铺。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商铺编号

面积

单价

年租金

年物业费

装修垃圾

竞拍保证金

(㎡)

(元/㎡/月)

(元)

(元)

清运费(元)

(元)

1

商东A19-A20,商东A21-A22二三层

563.6

10

67632

13526.4

2254.4

81158.4

2

商铺58

64.36

11

8495.52

1544.64

257.44

10297.6

 


二、租赁用途

该资产不得经营从事涉嫌违法犯罪、涉及人身及财产安全隐患以及出现污染、噪音的行业。

三、租赁期限

本次招租资产的租赁期为3年,租赁资产租赁周期为每3年一个周期,一个租赁周期届满后根据新的评估报告及市场行情,确定下一个租赁周期的合同金额。

四、承租条件

1、现状租赁,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经营商户)有优先承租权。

2、中标方自行承担水、电费、物业费等各项税费及办理相关手续。

3、涉及经营许可、消防、安全、“门前四包”、卫生清洁、救灾防险、综合治理及创文创卫等各项要求,由中标方负责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相关整改责任及费用。

五、招租底价及确定依据

根据湖北卓勤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卓勤评报[2025]第0702号)结果,以评估价作为起拍价。

六、免租期

无

七、竞租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3、此次招租标的资产租赁年限为三年,租金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先付后用。

4、参加竞租须提出竞租申请,并提供竞租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5、如公开招租限满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公开招租限满有两个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竞租人,则采取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租赁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房屋租金、合同押金(按最终成交价三个月的租金金额收取)一次性付清;物业费、装修垃圾清运费亦由承租方一并支付(装修垃圾清运费仅在承租方第一次租赁商铺进行简单装修、装饰情况下收取一次);余下年限租金、物业费按合同约定支付。

8、租赁期间,涉及水费、电费及相关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具体费用、交付办法和时间与物业服务单位约定为准。

八、申请资料

(1)竞租申请书;

(2)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保证金交纳凭证;

(5)竞租须知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九、报名时间和地点

有意竞租者请于2026年1月16日16时前将保证金缴纳至咸宁高新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以到帐为准)(该保证金可抵扣相应金额的租金款项),索取有关招租资料并办理竞租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16时。

经审查,竞租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招租报名手续的,咸宁高新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在2026年1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租资格。

十、招租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高投集团官网展示。

十一、招租时间和地点

本次竞租会定于2026年1月19日10:00时在咸宁青龙路389号创业公寓咸宁产城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保障房公司举行。

十二、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地  址:咸宁青龙路389号创业公寓咸宁产城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保障房公司。

(二)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户    名:咸宁高新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

帐    号:17685301040012704

 

 

    

咸宁高新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