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12 16:22:24作者:本站编辑阅读次数:
根据《咸宁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咸宁高新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租以下标的:咸宁高新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2处商铺。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商铺编号 | 面积 | 单价 | 年租金 | 年物业费 | 装修垃圾 | 竞拍保证金 |
(㎡) | (元/㎡/月) | (元) | (元) | 清运费(元) | (元) | ||
1 | 商东A19-A20,商东A21-A22二三层 | 563.6 | 10 | 67632 | 13526.4 | 2254.4 | 81158.4 |
2 | 商铺58 | 64.36 | 11 | 8495.52 | 1544.64 | 257.44 | 10297.6 |
二、租赁用途
该资产不得经营从事涉嫌违法犯罪、涉及人身及财产安全隐患以及出现污染、噪音的行业。
三、租赁期限
本次招租资产的租赁期为3年,租赁资产租赁周期为每3年一个周期,一个租赁周期届满后根据新的评估报告及市场行情,确定下一个租赁周期的合同金额。
四、承租条件
1、现状租赁,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经营商户)有优先承租权。
2、中标方自行承担水、电费、物业费等各项税费及办理相关手续。
3、涉及经营许可、消防、安全、“门前四包”、卫生清洁、救灾防险、综合治理及创文创卫等各项要求,由中标方负责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相关整改责任及费用。
五、招租底价及确定依据
根据湖北卓勤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卓勤评报[2025]第0702号)结果,以评估价作为起拍价。
六、免租期
无
七、竞租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3、此次招租标的资产租赁年限为三年,租金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先付后用。
4、参加竞租须提出竞租申请,并提供竞租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5、如公开招租限满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公开招租限满有两个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竞租人,则采取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租赁资产的全部或部分,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房屋租金、合同押金(按最终成交价三个月的租金金额收取)一次性付清;物业费、装修垃圾清运费亦由承租方一并支付(装修垃圾清运费仅在承租方第一次租赁商铺进行简单装修、装饰情况下收取一次);余下年限租金、物业费按合同约定支付。
8、租赁期间,涉及水费、电费及相关其他费用由承租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具体费用、交付办法和时间与物业服务单位约定为准。
八、申请资料
(1)竞租申请书;
(2)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保证金交纳凭证;
(5)竞租须知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九、报名时间和地点
有意竞租者请于2026年1月16日16时前将保证金缴纳至咸宁高新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以到帐为准)(该保证金可抵扣相应金额的租金款项),索取有关招租资料并办理竞租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16时。
经审查,竞租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招租报名手续的,咸宁高新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在2026年1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租资格。
十、招租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高投集团官网展示。
十一、招租时间和地点
本次竞租会定于2026年1月19日10:00时在咸宁青龙路389号创业公寓咸宁产城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保障房公司举行。
(一)地 址:咸宁青龙路389号创业公寓咸宁产城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保障房公司。
(二)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户 名:咸宁高新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
帐 号:17685301040012704
咸宁高新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