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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要闻 通知公告

中介服务采购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4-03-26 14:28:29作者:本站编辑阅读次数:

各受邀报价单位:

我司需采购如下中介服务,现请有意向为我司提供投资后评价服务的机构按要求将报价文件密封后送达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

2.采购单位: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采购地点:咸宁市贺胜路86号

二、采购服务内容

按国资监管相关规定,需对部分投资项目开展投资后评价,我司拟针对股权直投项目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为此,计划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选聘一家中介服务机构,对我司股权直投项目开展投资后评价服务。

三、报价机构资格要求

1、企业在询价函截止日前按要求提供报价函,预算服务费不高于2万元,合同签订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成果交付:中标后按照采购人需求交付。

3.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要求:

(1)报价方必须具有开展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开展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等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www.ccq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未发生行业风险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报价相关要求

报价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报价单原件(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报价单位征信报告。

请各单位将以上资料装订密封后,于2024年3月31日12点前邮寄或送至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咸宁市贺胜路86号),逾期报价无效。

五、评选原则

采取最低报价原则确定成交单位。若出现报价相同的,则由询价小组依据企业背景、资信、业绩情况等进行评选,确定成交单位。

  咨询电话:0715-8066419、13660795370(李先生)

            咸宁市采购询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