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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部督促各地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04-08 10:06:33作者:本站编辑阅读次数:

中国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依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及时完成存量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加强债务风险监测和防范,强化地方政府债券管理。

《通知》强调,地方政府举债要与偿还能力相匹配,是必须遵循的经济规律。及时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

中国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下称负责人)26日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时介绍说,截至2017年末,中国地方政府债务16.47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76.5%,低于国际通行的警戒标准;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13.48万亿元,中国政府债务29.95万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国2017年GDP初步核算数82.71万亿元计算,中国政府债务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6.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水平,风险总体可控。

负责人表示,《通知》要求地方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当前财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既要开好“前门”,稳步推进政府债券管理改革,强化政府债券资金绩效管理,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支持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又要严堵“后门”,守住国家法律“红线”,坚守财政承受能力底线,加大财政约束力度,硬化预算约束,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负责人还介绍说,截至2017年底,累计置换存量政府债务10.9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余额14.74万亿元,占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近90%,累计为地方政府节约利息支出约1.2万亿元,缓解了存量政府债务集中到期偿还风险,避免了地方政府资金链断裂,降低了金融系统呆坏账损失,支持了金融机构化解系统性风险。今年财政部将继续指导各地做好存量政府债务置换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