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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制度立规矩 严内控强监督——咸宁高投集团荣获省级法治建设示范企业

发布时间:2019-07-12 11:37:11作者:本站编辑阅读次数:

    咸宁高投集团以创建省级法治建设示范企业为抓手,强化自我监督,狠抓内控机制建设,在决策层面、执行层面和监督层面严控把关,坚持依法依规经营,集团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今年6月荣获省级“四个100”法治建设示范企业( “四个100”即全省100个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100个法治建设示范企业、100个法治建设示范学校、100个法治建设示范医院)。

    严格议事规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严格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办事,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作用,制定完善了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将党委会作为重大问题决策的前置程序,明确了公司党委直接决策的“11项内容”和参与决策的“10项内容”,董事长、总经理做到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包括重要项目建设、重大工作安排、重要资金使用等,按照不同内容坚持党委会、经理会、董事会集体研究,按程序表决,确保民主决策的科学性。

    严格落实整改,确保执行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纪检审计和法务部门的监督审查作用,做到公司所有合同、资金支出,无论金额大小,都事先取得合法依据,按规定、按程序,按权限进行审批,坚决杜绝未批先用,少批多用,擅自挪用的现象发生。坚持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审计部门全过程介入、全过程跟踪,确保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最大限度减少违规行为和腐败行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充分运用现代财会管理手段和财会软件平台,严格预算管理,从资金管理的源头堵住腐败漏洞。2017年以来,集团以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市长经济责任审计、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审计等整改为契机,先后建立健全党委工作制度21项、纪检审计制度11项、财务制度8项、行政管理制度14项,人力资源制度9项。

    严格防控措施,确保监督的严肃性。针对高投集团子公司多、业务范围广、资金流量大、廉政风险高的特点,主动将审计监督融入到经营决策中、融入到对外投资合作中,建立了公开透明的合同签批、项目办理、资金拨付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参与公司重大投资、重要经营活动和重大决策审核制度;建立了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前约谈、全程跟踪、重点环节监督制度,将廉政建设推进到工作一线;组织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按照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对排查出的69个廉政风险点,按“高、中、低”三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廉政风险管理责任人,制定200余条防控措施,用“签字背书”的倒逼追责机制,强化各级的防控责任,做到一旦出现问题,查有所据,错有所纠,责有人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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